一說到廉潔,人們往往會想到周敦頤的《愛蓮說》“予獨愛蓮之出淤泥而不染,濯清漣而不妖”。廉潔,是對一個人品質的描述,最早出現在戰國時期偉大的詩人屈原的《楚辭·招魂》中:“朕幼清以廉潔兮,身服義爾未沫”,意思是說我從小立志做品德高尚的人,一直堅持不懈,這是一位士大夫的修養。廉是清廉,就是不貪取不應得的錢財;潔是潔白,就是指人生光明磊落的態度。不管什么年齡什么身份,什么行業什么崗位,只要做到這兩點,都可以稱得上廉潔。
但是對于黨員領導干部來說,做到廉潔,僅僅是做好了一個人,是第一步;更重要的是要做好事,用好權,履行崗位職責,解決實際問題,也就是要廉政。
提到廉政,人們關注更多的可能是它的反義詞:腐敗。真是有點“喧賓奪主”。當然一方面是因為腐敗的危害實在是觸目驚心,可以說是“人人得以誅之而后快”。特別是黨的十八大以來,以習近平同志為總書記的黨中央深入開展反腐敗斗爭,抓貪官、治污吏、糾四風、彰法紀,反腐敗斗爭壓倒性態勢已經形成;但是另一方面,也可以說是因為廉政本來就應該像吃飯喝水一樣普通平常,是作為黨員干部的基本要求,不是什么可以用來標榜的豐功偉績。
可是真的是這樣嗎?是每個黨員干部的基本素質嗎?至少目前看來是不一定的。那么沒有腐敗的干部,他就是一個合格的干部嗎?就是一個廉潔從政的干部嗎?也未必!
我們身邊應該也有那么些干部,既不貪又不腐,但是看起來卻不求有功但求無過,風險不敢擔、責任不敢當,反正“不求聞達于諸侯”,只求平平穩穩過日子。這樣的干部,廉潔應該是有的,奉公就很難講了,畢竟對于黨員干部來說,作為是本分,不作為就是失職。不僅如此,他們實際上還會導致普通黨員的搖擺和消極情緒,廣大群眾對干部隊伍的懷疑和不信任態度,造成許多負面的影響。
俗話說“當官不為民做主,不如回家賣紅薯”,看來“為官不為”一直也不是什么新鮮事,習總書記總結說當前“為官不為”有三種主要情況 :一是能力不足而“不能為”,二是動力不足而“不想為”,三是擔當不足而“不敢為”。撇開那些黨性修為不夠、個人辦事能力不足、工作水平不夠等主觀的“不為”原因,我們會困惑一位自律的、廉潔的干部,為什么也會“不為”?也想“不為”?
我個人覺得,至少有部分原因是因為“不敢為”。因為組織沒有搭建出鼓勵做事的工作環境和容錯的激勵機制,那些有心干事的黨員干部擔心出差錯,害怕被誤解,會覺得“多一事不如少一事”;也有些人工作得不到肯定,沒有成就感,失去信心,覺得自己做什么都是錯,不如不做也好過失敗丟面子。怎么解決呢?我認為在機制和意識上都需要頂層設計。
比如公司的一些部門,因為職責所在,出現設備障礙異常等考核事件的概率很高,但是管理層不能因此否定該部門的工作,而是應該通過職能定位、激勵導向等管理體制,為他們的工作鋪路搭橋。不僅要鼓勵他們的探索和付出,還要重視他們反映的具體問題,解決工作中的實際困難。體現他們的成就感,做好他們的職業規劃,為他們搭建一個干事創業的良好環境,才是一個組織管理者應該做的事。
對待員工如此,對待干部也是一樣。實際上習總書記也早已提出,要把干部在推進改革中因缺乏經驗、先行先試出現的失誤和錯誤,同明知故犯的違紀違法行為區分開來;把上級尚無明確限制的探索性試驗中的失誤和錯誤,同上級明令禁止后依然我行我素的違紀違法行為區分開來;把為推動發展的無意過失,同為謀取私利的違紀違法行為區分開來,保護那些作風正派又敢作敢為、銳意進取的干部,最大限度調動廣大干部的積極性、主動性、創造性,激勵他們更好地干事創業。總之,要沒有后顧之憂,才能使那些干凈干事、敢于擔當、勇于爭先的干部得到發揮。這些工作,確實也只有組織的頂層設計才能夠做到。
正如文章開頭所說,廉潔是一個人的品德修養,是主觀能動性大于被動影響的行為,因此歷史上即使最黑暗的時代,廉潔的人士也大有人在;但是黨員干部除了提高個人修養,更應該考慮履職盡責,這不僅需要個人努力,也需要環境支撐。我們要廉潔,更要廉政,終歸我們不能因為走得太遠而忘了出發的目的。
(寧波科豐燃機熱電有限公司黨支部 胡美娟)